瀏覽人次:
15981
跨領域學程
|
※「跨域學習」申請說明
|
|||||
|
說明
|
跨系專長學程
|
||||
|
(校內、中醫大)
|
(校內、中醫大)
|
||||
|
申請時間
|
自入學起,於期中考過後,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申請。
|
自學生一年級上學期至四年級上學期間,開放每學期第13週公告期間辦理申請/變更。
|
|||
|
申請項目
|
輔系
|
雙主修
|
1.校內跨領域(微)學程
2.跨校跨領域學程 |
跨系專長學程
|
領域專長學程
|
|
修讀規定
|
至少修達20學分以上,請依加修學系課規規定修課。
|
至少修達40學分學上 ,請依加修學系課規規定修課。
|
1.學程:至少修達12學分
2.微學程:至少修達9學分 請依各學程課規規定修課。 |
1.他系專長學程:15~16學分。
2.次專長:請修畢提供他系專長學程的學系開設之三門專業課程。 |
請依各學程課規規定修課。
|
|
修讀完成後畢業證書按所修項目加註說明文字
|
1.校內輔系:
加註“○○輔系”。 2.中醫大輔系: 加註“中國醫藥大學○○輔系”。 |
1.校內雙主修:
加註“○○雙主修”。 2.中醫大雙主修: 加註“中國醫藥大學○○雙主修”。 |
1.校內跨領域學程:
加註“跨領域:○○學程”。 2.校內跨領域微學程: 加註“跨領域:○○微學程”。 3.跨校跨領域學程: 加註”修讀本校與○○大學合開跨校跨領域:○○學程”。 |
1.跨系專長學程:
加註“○○專長學程”。 2.次專長: 加註“○○次專長”。 |
加註“○○領域專長學程”。
|
※注意事項:
1. 雙主修及輔系修習之學分數不算於128畢業學分內,需另外計算學分數,如申請本系輔系,原畢業學分數規定為128學分+輔系21學分,依課程規劃共需修滿149學分。
2. 跨領域微學程、領域專長學程或他系次專長包含於128畢業學分內,如與系上相同課名則需詢問該負責學程之系辦是否認抵,如可認抵則只計算一次學分數,需另外修習其他自由選修,以達128畢業學分。
請同時查閱本校教務處有關跨域學習訊息。
-
創業創客課課程規劃


-
114學年度 自114學年度學程改名稱為「創業創客微學程」。
-
自111學年度停辦「藝術產業經營與管理學分學程」。 若108~110學年度之前有修習該學程「必選修」仍可辦理抵免。 若該學程「必修」未完成修課,請至「NFT數位藝術學程學程」修習必修課程:課程規劃網頁 https://ccd.asia.edu.tw/xhr/archive/download?file=627b7a64063ca21a2cc06c13
-
導遊領隊學程課程規劃
-
自114學年度起此學程終止。
- 領袖培力微學程課程規劃
-
主責單位為「課外活動組」。
-
113 領袖培力微學程

陳欣同學
游怡嘉同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