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對的,會各累積一次喔。
各類問題與回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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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識演講有兩個以上的素養力,聽一場就算兩個力都有收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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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累積次數各2次素養力,還是一定至少要參加8場通識講座嗎?
Ans. 對的,必須同時符合8場演講及各2的素養力。
也就是假如同學:1.已經聽8場講座了,但是其中創新力只有1也不行;
2.已經集滿各2素養力,但只有聽7場演講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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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畢業初審?
Ans.初審分為兩階段,第一次會在大四上加退選前,第二次則會在大四下加退選前,請同學先自行至系網頁下載該年度課規,並逐一對照自己修課情形。
亞大學生資訊系統網址: https://webs.asia.edu.tw/stdinfo/login.asp -
「EMI課程評量」要怎麼填寫?
Ans.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à教師,導師滿意度調查àEMI教學評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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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超修申請? 熱門
Ans.如本校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者,皆可申請超修:
(1) 學生前一學期畢業成績全部及格,且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班上前百分之八者。
(2) 修習雙主修、輔系者。
(3) 大三轉學生及畢業班學生為如期畢業須超修學分數者。
前述原因如經核准者,惟其最高學分數大學部不得多於三十學分;進修學士班不得多於二十三學分;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不得多於十八學分;博士班不得多於十五學分。常用附件:
【超修學分】申請表 -
如何申請輔系及雙主修?
Ans.申請流程:自入學第二學年起,依教務處公告時程內提出申請填寫「亞洲大學學生修讀輔系申請表」或「亞洲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表」,併附上系所規定之繳交資料,經雙方系(組)、學程主管簽章同意,將申請表交由「輔系系所辦公室」,由「系所辦公室」統一收齊後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備核列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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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減修?
Ans.請依教務處公告申請時程內,與曼陀師約談未來課程安排,至學生資訊系統填寫申請,經曼陀師同意後才可通過。減修申請為此學期申請下學期,例如:大四上申請大四下減修,大四生減修後仍需修習1個科目,且減修者仍需繳交全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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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日間部學生【服務與學習課程】可以抵免嗎?
Ans.本校服務與學習課程包含講授課及實作課,因各大專院校之課程名稱及方式不同,如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洽詢「學務處課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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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已修習課程之學分抵免外,可用「其他證明文件」申請學分扺免之種類嗎?
Ans.英語能力相關檢定證明:可抵免課程有大一校定必修英語課程、進修英語課程(英文畢業門檻) ,如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洽詢「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
退伍令、身心障礙證明:可抵免課程有大一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即軍訓課程) ,如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洽詢「教務處」。 -
何謂博雅通識課?
Ans. 博雅通識課程為校必修課,須修滿6學分方可畢業,博雅課程分為(人文類、社會類、自然類、生活類),管院學生必須修習人文類、自然類、生活類,每類每科目
各2學分 (依每學年度公告之課程規劃表規定為主) ,請注意如修課重複類別或是超過6學分皆不算在畢業學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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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系定專業必修?
Ans.指各系規劃之必修課程,學生一定要修習且須及格才能畢業,經營管理學系系定必修課程共24學分。 -
何謂學程選修?
Ans.依入學年度分為以下修課規定:
(1) 108及109學年度入學的學生,選考「行銷管理組」應選修「行銷管理」學程為主修學程(共21學分),選考「國際企業管理組」者,必須自「國際企業管理」學程為主修學程(共21學分)。本系學生除修習前述系專業學程外,應至少修畢一個跨領域學程15學分或他系專長學程或取得「次專長」。不足128學分之學分數,以自由選修課程補足其不足學分數。110學年度起因取消學籍分組。
(2) 110學年度後(含)入學之學生,可自行選擇修畢「行銷管理組」學程(共21學分)或「國際企業管理組」學程(共21學分),除修畢本系一個專業學程外,應至少再修畢一個跨領域學程15學分或他系專長學程或取得「次專長」。不足128學分之學分數,以自由選修課程補足其不足學分數。 -
何謂次專長?
Ans.依照本系亞洲大學專長學程化實施要點修規定,所稱「次專長」係指學生雖未修畢他系「專長學程」,惟已修畢所申請之他系開設之至少三門專業課程者稱之。譬如同學選擇財金系當次專長,畢業前修畢財金系任三門必修或選修課程即可達到次專長畢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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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前若沒有考到證照,有何補救措施?
Ans.本系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應修滿課程規劃之總學分數之外,尚須完成系定畢業專業基本能力規定,應考取「一張商管類別證照相關領域之基礎專業性證照,未考取證照者,需加修兩門本系所開3學分之自由選修課程,並達及格標準,為6學分抵免一張畢業證照」,詳見「經營管理學系學生基本能力指標」。 -
本系輔系及雙主修應修學分數為何?
Ans.請依以下規定修讀:
(1)輔系應修學分數為21學分,凡本校各學系二年級(含)以上之學生,得申請以本系為輔系。
(2)雙主修應修學分數為42學分,包含系定必修課程21學分,學程選修課程21學分。學程選修須從二年級上學期開始,自本學系開設之二學程中擇一學程主修。
(3)若有朋友對於修讀本系有興趣者,可至系辦網頁下載輔系及雙主修的課程規劃,並在學校規定的時程內提出申請即可修讀本系。 -
亞洲大學課程學分認定單要去哪邊下載呢?
Ans.請至本系網頁https://dba.asia.edu.tw/zh_tw/download001/form_1,往下拉至其它表單的部分可看到課程學分認定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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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系的他系專長至少需要修幾學分還有成績登入方式P/F制和百分制是否會影響畢業門檻?
Ans.他系專長課程為15學分,P/F制和百分制無影響畢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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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畢業證書需要的程序與準備資料如何?
Ans.攜帶身分證影本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單,申請補發中文畢業證書影本的費用為一份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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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大三」、「大四」學生申請「減修」學分?【大學部】
Ans.本校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確使準時畢業,特於「學則」訂有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數規定,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是將增訂「大三下至大四下學生如 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得申請減修學分」之規定。
二、 「加退選期間」申請減修之「已修得相當學分數」按「實得學分」計算。
三、 減修當學期學生仍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
如何知道實習的申請資格? 熱門
Ans.請依以下規定:- (1)若於大四上學期進行實習者,可於大三下學期申請實習,需修習完成系所大三下學期(含)前所有必修課程,並達總學分數110學分以上。
- (2)若於大四下學期進行實習者,可於大四上學期申請實習,需修習完成系所大四上學期(含)前所有必修課程,並達總學分數119學分以上。
- (3)若於大四整學年進行實習者,可於大三下學期申請實習,需修習完成系所大三下學期(含)前所有必修課程,並達總學分數110學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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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需完成哪些規範?
Ans.請依以下規定:
- (1) 每學期為抵免9學分數之校外實習,每學期實習總時數至少540小時(三個月為期)。
- (2) 暑假校外實習總時數達160小時以上者可抵免校外實習3學分,實習總時數達320小時以上可抵免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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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會途徑有哪些?
Ans.可參加「實習申請說明會」、校友聯絡中心聯繫企業校友徵求實習機會、創新育成中心向合作廠商開發校外實習機會、教師開發實習機會、各企業主動向系主任提出校外實務實習申請、學生自行開發實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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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實習期間考勤?
Ans.請依以下規定:- (1) 校外實習為正式課程,實習期間曠職視同曠課,曠職連續三天以上者或累計達七天者得由校外實習合作單位予以辭退,校外實習成績不予核計。若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已有規範者,以其規定為優先。
- (2) 實習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為原則,如有排班、輪班需求需實習前告知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辨理。
- (3) 不得於夜間22點至6點出勤,學生不得擔任非相關及危險工作,其餘細節依「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規定辨理。
- (4) 不得於例假日、國定假日出勤,如有需求需實習前告知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辨理。
- (5) 出勤記錄列入實習成績評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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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申請需填寫哪些資料?
Ans.請依以下規定:
(1) 實習前需繳交
A.繳交歷年成績單,繳交紙本。
B.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C.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D.實習合約書(一式三份),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E.校外實習志願暨初評表,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2) 實習中需完成
A.實習訪視記錄表,此表為輔導老師填寫。輔導老師應至實習單位拜訪主管了解學生狀況至少一次,且輔導學生至少兩次,並評閱實習作業及報告並給予成績。(6-1)
B.實務學習輔導紀錄表,此表為輔導老師填寫。(6-2)
C.實務學習月誌
(3) 實習期滿需繳交
A.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實習成果報告書,需以電子檔的方式提交2000~3000字以上心得報告及5分鐘實習工作紀錄短片給輔導老師,並參加「實習成果發表會」。(7-2,7-3)
B.實務學習評核表,此表為實習機構填寫。實習期滿後一週內,由輔導老師提醒單位填寫(8-1)
C.實務學習評核表,此表為實習輔導老師填寫。(8-2)
D.實習學生對校外實務學習機構滿意度問卷,此表為實習學生填寫。(8-3)
E.實務學習機構對學生實習表現滿意度問卷調查,此表為實習機構填寫。(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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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習成績評核?
Ans.實習成績由實習輔導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定,其比例以各半為原則,但得依系所校外實習委員會決議辦理。
(1) 實習機構:專業技術能力20%、工作效率20%、人際關係20%、學習態度與敬業精神20%、出勤20%
(2) 輔導老師:行前說明會+成果發表會20%、實習工作週誌30%、成果報告書(含書面報告&光碟片)50% -
如何終止實習及轉換部門?
Ans.請依以下規定:
(1)終止實習
A.凡經醫師診斷或其他經系所實習會議決議不適合實習之身心狀況者,未痊癒前須終止各實習階段。
B.請假、缺勤超過公司規定。
C.發生重大事件經實習輔導老師通報且本系實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終止實習者。
D.經實習機構或系所實習輔導小組評估無法勝任實習工作者。
E.學生因上述或其他事由不適任者,得於實習後一個月內提出終止,須在學期開始後一個月內結束實習,以便順利銜接該學期課程。
(2)轉換部門
A.實習期間轉換單位以乙次為限。
B.寒暑假之實習以不轉換為原則。
C.學生若因實習單位不適應,須先告知輔導老師,並由輔導教師於校外實習委員會中說明並通過後報請系主任,始得另找新實習單位。 -
關於實習輔導老師有什麼特別規定?
Ans.沒有特別規定,請找專任教師擔任實習輔導老師。